您的位置:中国会计硕士网 > 首页 > 热点关注 > 正文

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

中国会计硕士网( www.MPAcc.net.cn ) 编辑整理
2024-09-20
阅读2050次

教学司[2024]8

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编制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相关通知预计925日前后发布,各高校将按此通知规定以及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有关规定启动编制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我会计硕士网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1号)相关规定转载如下,供参考。2025年研究生招生报考工作请以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8号)及各招生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为准。‍‍‍‍‍‍‍‍‍‍‍‍‍

各招生单位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学科专业(含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均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未经批准或备案不得列入专业目录不得进行招生。

招生专业目录是招生单位开展招生工作和考生选报志愿的重要依据,关系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关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编制工作要求认真、准确、清晰、规范、及时,特别是招生专业、考试科目、拟招人数等重要信息要具体明确,不得含混笼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拟招生人数)由学校统筹安排。

全日制招生专业一般按上年度招生指标数的95%(进位取整)确定,非全日制按上年实际录取人数确定,拟于本年首次招收研究生的专业,其招生计划由招生单位在上述规模内调整安排;退役士兵专项招生计划按当年实际下达的专项计划编制。

专业目录初试自命题科目的设置要求:原则上招生单位同一考试方式下,同一院系同一专业,只能设置唯一考试科目组合。确需设置多组考试科目的,应在专业下分设研究方向、分列招生计划并分别择优排队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且同一研究方向只能设置唯一考试科目组合(外语科目语种不作统一分别要求,又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专业目录中各招生单位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拟招生人数应为不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拟统考招生人数,同时,应对后期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推免硕士生可能产生的各专业统考招生人数变动情况,予以提示说明。‍‍‍‍‍‍‍‍‍‍‍‍‍不得调减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专业已公布的拟考试招生计划数

各招生单位专业目录(含推免目录)均需经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上报,并于919日前后(2024年)向社会公布,同时研招网开通网上查询功能。一经公布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专业目录中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为四位代码(后两位数字为“00”),二级学科或专业领域为六位代码;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一级学科,在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内标注;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领域)代码前四位为该学科所在的一级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交叉学科代码前四位为交叉学科所涉及一级学科(一个或多个)代码,第五位为“J”;可授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一级学科,第三位代码为“7”或“8”;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自主设置的专业学位类别,第五位代码为“S”。

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设置第三单元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代码使用6XX7XX,第四单元科目代码考试时间为3小时的科目代码使用8XX9XX,考试时间为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的或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科目代码使用5XX。各招生单位下院系修改自命题科目代码,须提前向招生单位研究生院报批,科目代码由研究生院统一编制。鼓励业务课考试科目采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

调剂时,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招生专业目录的备注栏,一般可列如下内容:学位点特色或学科简介;本专业复试科目;明确是否招收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如招收须列出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其他不违背国家政策的特殊说明等。

我会计硕士网特别说明:上述规范要求均为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通知解读,仅供参考,2025年请以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及各招生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为准。‍‍‍‍‍‍‍‍‍‍‍‍‍

 

附: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1号)

附件1:《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附件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览表》

附件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览表

附件4:《命题及考试大纲编制单位一览表》

 

2024年经济类/管理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一览表
序号 类别码 类别名称 第一单元科目 第二单元科目 第三单元科目 第四单元科目
(150分) (150分)
1 0251 金融 ▲101思想政治理论,★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112-援藏计划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201-英语或▲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 ▲203-日语;★230-援藏计划英语;其它语种由招生单位设置自命题科目(100分) ▲303-数学三(150分)或★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150分) ★431-金融学综合
2 0252 应用统计 ★432-统计学
3 0253 税务 ★433-税务专业基础
4 0254 国际商务 ★434-国际商务基础
5 0255 保险 ★435-保险专业基础
6 0256 资产评估 ★436-资产评估基础
7 0258 数字经济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或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150分)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基础
56 035101 法律(非法学) ▲101思想政治理论,★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112-援藏计划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201-或▲202-俄语或▲203-日语;★230-援藏计划英语;其它语种由招生单位设置自命题科目(100分) 398法律硕士基础知识(非法学)(150分) 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150分)
035102 法律(法学) 397法律硕士基础知识(非法学)(150分) 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150分
61 1251 工商管理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 ▲204-英语▲202-俄语 ▲203-日语;★230-援藏计划英语;其它语种由招生单位设置自命题科目(100分)    
62 1252 公共管理
63 1253 会计
64 1254 旅游管理
65 1255 图书情报
66 1256 工程管理
67 1257 审计
注:1.加“▲”者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加“★”者为全国统一规定代码的招生单位联合命题或自命题科目。
    略。

 

标签: